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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于都人,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迎来四大新变化!

    信息发布者:向往幸福一生
    2019-01-09 15:41:53   转载

    岁月不居,时节如流

    新的一年已经到来

    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

    近期的几点新变化

    你知道了吗?

    一、个人缴费档次有了新改变


    现行政策规定,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300元、400元、500元、600元、700元、800元、900元、1000元、1500元、2000元、3000元等11个档次,政府对缴费参保对象给予财政补贴,缴费档次每3年调整一次。参保居民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,多缴多得,长缴多得

    (元/年)

    300

    400

    500

    600

    700

    800

    900

    1000

    1500

    2000

    3000

    (元/年)

    40

    50

    60

    65

    70

    75

    80

    85

    90

    95

    100


    二、保费征收部门有了新变化



    2019年起,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,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三个月(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)


    只需根据本人申请的缴费档次,按时3月31日前将保险费足额存入农商银行开户的社保卡没有社保卡的,存入本人代扣代缴委托书中填写农商银行开户的银行卡或存折),县税务局将每月定期进行银行代扣。


    三、政府代缴政策有了新内容


    1、我县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、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贫困群众、重度残疾人、重点优抚对象、五保户、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,由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100元,缴费补贴标准为30元。


    2、对重大疾病患者和因灾全倒户家庭成员,由政府为其代缴三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100元,缴费补贴标准为30元。


    3、对农村已扎二女户夫妇及计生特困家庭,由政府为其代缴每年300元的养老保险费,缴费补贴标准为40元。


    以上代缴政策不重复享受。


    四、基础养老金有了新标准


    2018年1月起,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98元;2018年10月起,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98元提高为每人每月105元


    2019年1月起,对65周岁(含65周岁)至79周岁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加发3元的基础养老金,对80周岁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加发6元的基础养老金,国家将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。

    城乡居民养老金计算方法

    城乡居民养老金=政府发放的基础养老金+个人缴费可领取数


    基础养老金:现行标准是60周岁至64周岁为105元/月,65周岁至79周岁为108元/月,80周岁及以上为111元/月。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,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,每多缴一年,在领取待遇时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%。随着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提高,增发部分也将随之增加。


    个人缴费部分:本金累计加利息,可逐年全部发放给本人,计算方法为:(缴费累计数+利息)÷社保系数139=个人每月缴费可领取数。



    县农保局业务咨询电话:0797-6216238

    县税务局业务咨询电话:0797-630327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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